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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发〔2019〕1号3777金沙娱场城本科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发布时间:2021-01-27 17:57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培养政治忠诚、学业扎实、作风严谨、纪律严明的机要密码事业合格人才,根据学院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坚持红专结合,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由德育考评、学业考评、拓展素质考评三部分组成,每个部分设置若干考评点,每个考评点设加分项或扣分项(考评具体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
第四条 德育考评主要考察学生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加主题教育活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学业考评主要考察学生在课程学习、学术科技、课堂出勤等方面的表现。拓展素质考评主要考察学生在文化体育、党团学工作、劳动与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第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每学期开展一次。按照德育考评分占25%,学业考评分占60%,拓展素质考评分占15%,按年级分专业计算学期考评总分,并进行排名,考评及排名结果存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发展党员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按照各学期考评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按专业进行排名,排名结果记录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在校表现鉴定》等学院出具的有关材料中,作为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考评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七条 各系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本系考评工作的领导和实施,成员包括系主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第八条 各班成立考评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班主任、班(团)委员、学生代表3—5人,具体实施本班考评工作。
第九条 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系党总支按照各自职责向系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分值认定相关材料。
第十条 考评的基本程序包括:准备及动员、班级考评、审核公示、备案归档。
1. 准备及动员。考评工作由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布置,各系进行动员,使学生掌握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2. 班级考评。组织学生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表》,班级考评工作小组依据分值认定相关材料,进行考评。班级考评结果应面向本班学生公开。
3. 审核公示。各系分年级分专业汇总考评及排名数据,填写《综合素质考评评分汇总表》,系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核准后,向全系学生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 备案归档。考评工作结束后,各系将《综合素质考评评分汇总表》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表》报学生工作部备案归档。
第十一条 学生对综合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系考评工作领导小组递交书面复核申请。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9月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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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综合素质考评具体内容及标准
一、德育考评
严格遵守《3777金沙娱场城学生管理规定》,经班级考评工作小组认定,直接赋分80分。违反宪法法律,在网络上发表、传播不当言论,从事或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或社会公德活动,造成恶劣影响的,以及受到学院留校察看处分的,该考评期德育考评得分为0分。有突出表现的,经学院审批,可酌情加分。德育考评加分扣分项如下:
(一)政治理论学习(满分15分)
1.参加院级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按以下标准加分。
项目 |
加分值 |
说明 |
参加新时代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 |
加2分 |
要求取得结业资格 |
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会 |
每学期 加0—1分 |
根据活动参与次数及表现酌情加分 |
遴选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宣讲团成员 |
每学期 加0—4分 |
根据活动参与次数及表现酌情加分 |
2. 在党报党刊上或院系级媒体发表文章,按以下标准加分。
级别 |
加分值 |
说明 |
院级 及以上媒体 |
每篇加0.5分 |
仅第一作者加分,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同一文章在不同媒体上发表或被转载的,不重复加分。 |
所在系媒体 |
每学期 加0—2分 |
根据文稿质量和数量酌情加分 |
(二)主题教育活动
级别 |
加分值 |
说明 |
院级以上主题教育活动 |
每次加0.5分 |
活动表现得到 活动组织部门认可 |
系级主题教育活动 |
每学期加0—2分 |
根据参加次数及活动表现 酌情加分 |
(三)志愿服务(满分5分)
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志愿服务,经院团委认定,每人每次加0.5分。同一项志愿服务活动加分不超过2分。
(四)违反校规校纪,每人每次按下表扣分。
扣分项 |
扣分值 |
受到学院记过处分 |
10分 |
受到学院严重警告处分 |
8分 |
受到学院警告处分 |
6分 |
违反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及有关规定,错误程度较轻,不够处分,但被相关部门通报 |
1分 |
不遵守公寓作息时间 |
1分 |
早操旷操 |
1分 |
早操迟到、早退 |
0.5分 |
无故不参加班团主题教育活动的 |
1分 |
二、学业考评
(一)课程学习
加分值=(平均学分绩点+4.5)×10。
(二)学术科技(满分20分)
1. 竞赛及科技学术成果。学生参加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工作条例》所列的学院重点支持的学科竞赛获奖,按照教务处奖项等级认定相关办法予以相应加分。
级别等次 |
加分值 |
说明 |
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它奖项 |
10分、9分、8分、7分、3分 |
1. 若评奖是名次,按第一名视为一等奖,第二、三、四名视为二等奖,第五、六、七、八名视为三等奖。 2. 金银铜奖对应一二三等奖。集体成果主创人员全额加分,次创人员加分为主创人员的70%,再次创人员加分为主创人员的40%。 3.同一成果分别参加各级比赛获奖,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积加分。 |
省部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它奖项 |
7分、6分、5分、 4分、2分 |
|
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它奖项 |
4分、3分、 2分、1分 |
2. 专利
类别 |
加分值 |
说明 |
国家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加10分 |
第二、第三作者加分为第一作者的70%,第四、第五作者加分为第一作者的40%,其他作者加分为第一作者的10%。 |
国家实用新型 或外观设计专利 |
第一作者加4分 |
3. 学术论文
类别 |
加分值 |
说明 |
核心期刊或本院学报 |
第一作者加8分 |
第二、第三作者加分为第一作者的70%,第四、第五作者加分为第一作者的40%,其他作者加分为第一作者的10%。 |
一般期刊 |
第一作者加5分 |
|
其它正式出版刊物 或学术会议论文 |
第一作者加3分 |
4. 科研项目
级别 |
加分值 |
说明 |
国家级项目 |
项目负责人加8分 |
1. 项目通过验收后方可加分。 2. 课题第二、第三参与者加分为项目负责人的70%,第四、第五参与者加分为项目负责人的40%,其他参与者加分为项目负责人的10%。 |
省部级项目 |
项目负责人加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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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本科生项目 |
项目负责人加3分 |
(三)违反课堂出勤及纪律
扣分项 |
扣分值 |
旷课 |
每次扣1分 |
迟到、早退 |
每次扣0.5分 |
违规携带手机、食品进入课堂 |
每次扣0.5分 |
三、拓展素质考评
积极参加学院和系部、班级活动,热爱集体、关心集体,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热心为同学服务,经班级考评小组评议,可直接赋分60分。其余加分扣分项如下:
(一)文化体育
参加学院和系部统一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等比赛、演出并获奖的,按照以下标准加分。
级别等次 |
加分值 |
说明 |
省部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它奖项 |
6分、5分、4分、2分 |
1. 若评奖是名次,按第一名视为一等奖,第二、三、四名视为二等奖,第五、六、七、八名视为三等奖。金银铜奖对应一二三等奖。 2.集体成果主创(主力)人员全额加分,次创人员加分为主创人员的70%,再次创人员加分为主创人员的40%。 3.同一成果分别参加各级比赛获奖,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积加分。 4.学院运动会团体名次及奖项不加分。 |
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它奖项 |
4分、3分、2分、1分 |
|
系级 |
根据获奖等级及参加次数,每学期在0—4分之间实施加分。 |
(二)党团学工作
1.担任学生干部的,根据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本人所得考核分,进行如下相应折算后,实施加分。担任两项及以上职务者,取最高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值=(考核分÷100)×对应满分
学生干部 |
满分 |
|
院学生会 |
主席团成员、各部负责人、 各部副部长、社团负责人 |
8、7、6、5 |
学生党支部 |
副书记、支委会成员 |
7、6 |
系学生会 |
主席团成员、各部负责人、各部副部长 |
7、6、5 |
系团总支 |
副书记、委员会成员 |
7、6 |
班级(团支部) |
班长(团支书)、班委会(支委会)成员 |
6、5 |
2.虽未担任学生干部,但在一个考评期能积极维护集体荣誉,热心服务同学,为班级、系部和学校建设献计献策,作出贡献者,分别由院团委、所在系党总支实施加分。其中院团委在0—2.5分之间实施加分,系党总支在0—2.5分之间实施加分。
3. 积极参加中办、教育部、北京市教委等单位组织的非比赛性质的大型活动,表现优秀,为学院争得荣誉者,经学院认定,每次加2分。
(三)劳动与社会实践(满分15分)
1. 宿舍内务
加扣分项 |
加扣分值 |
优秀宿舍 |
宿舍长每次加0.6分,其他成员每人每次加0.5分 |
不合格宿舍 |
相应学生每人每次扣0.5分 |
存在安全隐患 |
相应学生每人每次扣1分 |
2.寒暑假社会实践
参加学院统一选拔的寒暑假社会实践团队,其成果获得相应奖项的,按照以下标准实施加分。同一成果获得多个奖项,取最高分。不同成果可累积加分。
等次 |
加分值 |
说明 |
优秀 |
团队成员每人加4分 |
社会实践个人或社会实践团队经推选被评为国家级或省部级奖项的,获奖个人或团队成员参照竞赛及科技学术成果相应等级加分。 |
合格 |
团队成员每人加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