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保卫处

毕业生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24-10-14 13:57

根据相关规定,经与辖区派出所沟通,现对我院毕业生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作如下说明:

一、入学时户籍迁移至学院集体户口的毕业生

个人使用微信小程序输入“北京警务”,进入后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3777金沙娱场城),并使用人脸识别登录验证,然后进入下一步操作程序即可完成(申请人自行打印证明,不需要到派出所办理)。

二、入学时户籍未迁移至学院集体户口的毕业生

由于这部分学生的户籍不在辖区派出所,故不能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只能开具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具体办理流程:学生先到学生工作部开具《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然后到办公楼106室找密保处老师在《在校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材料上盖章即可。

注意:毕业时将户口迁移出学院集体户的学生,不能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密保处

2023年2月16日